为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强化师德教育和监督,现就成立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郝云亮
组员:占百春、潘澔、俞海方、戎成、谢永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党委办公室履行相关工作。
二、工作小组:
组长:占百春
组员:杜利军、张建雄、汪丽丽、陈晖、刘庆根、丛俊华、李文阳、高乃强、刘咏梅、陶启栋、胡骏、马恩来、李蒋、吴浩、黄建国、梁勤勤、冯均州、陈鑫、张帅、徐新玉、罗明、杨芳、胡彪。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师德师风”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范师德师风行为,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督导学校各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接受反馈各种师德师风问题和意见,并积极进行相关汇报和调查处理。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工作小组负责受理各种类型的涉及我校教师的师德失范举报,包括媒体公开报道的、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披露的我校教师的师德失范行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转交的举报线索等。
2.对于有明确举报对象、属于师德失范行为范畴的举报,工作小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人。
3.工作小组收到调查报告以后,根据涉及内容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涉及违纪违法的由学校纪委部门同时核查。
4.工作小组根据核查情况,提出拟处理意见,提交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对于确有师德失范行为的,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并作出认定和处理决定。
5.认定结果和处理决定由工作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举报教师和其所在部门。
6.工作小组在接到申诉书后,视申诉理由进行驳回或复议。对于复议的,应当在 3 个月内议结。
7.工作小组应对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做好保密工作,参与调查的相关人员与当事各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实施
1.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部门,要结合各自定位和职能,协同我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核查及处理工作。
2.加强政治引领。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
中共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